“安徽省煤田地质局法律顾问服务”中标候选人公示
发布:吴诗泉/2022-04-29 16:06:09 来源:局规划发展处 审核:洪奎/2022-04-29 16:09:33 浏览量:次
一、项目相关情况
项目名称:安徽省煤田地质局法律顾问服务
招标(采购)方式 : 竞争性磋商
招标(采购)公告发布日期:2022年4月15日
开标(采购)日期:2022年4月28日
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:
第一中标(成交)候选人名称:安徽睿正律师事务所
投标报价:法律服务费伍仟元整(¥5000.00);诉讼、仲裁代理费十万元以内叁仟元整(¥3000.00),十万以上部分按照《安徽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》条款下限的50%收取。
第二中标(成交)候选人名称:国浩律师(合肥)事务所
投标报价:法律服务费伍仟元整(¥5000.00);诉讼、仲裁代理费十万元以内叁仟元整(¥3000.00),十万以上部分按照《安徽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》条款下限的50%收取。
招标(采购)人名称:安徽省煤田地质局
招标(采购)人名称:安徽省煤田地质局
地址:合肥市高新区科学大道6号
联系人:李天琪
联系方式:0551-65846037
公告期限: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7日
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(周一至周五,上午8:30-11:30,下午14:30-17:00,节假日休息)向安徽省煤田地质局提出质疑(异议),联系人:李天琪,联系电话:0551-65846037。
二、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
根据相关法律法规,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:
(一)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,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1.质疑人的名称、地址、有效联系方式;
2.项目名称;
3.被质疑人名称;
4.具体的质疑事项、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;
5.明确的请求及主张;
6.提起质疑的日期。
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(需有委托授权书)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质疑人需要修改、补充质疑材料的,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1.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;
2.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;
3.质疑材料不完整的;
4.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、难以查证的;
5.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;
6.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、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。
三、其他
质疑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、恶意异议,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。对于提供虚假材料,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,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。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,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。
特此公告。
安徽省煤田地质局
2022年4月29日